教育科学学院欢迎您! 

教育技术学教研室活动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0-20    浏览次数: 62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研、教改、科研活动,特制定教研活动制度。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认真落实学校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安排,积极圆满地完成本中心的各项工作。

2.根据学校及中心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心的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期末,对本学期的教研室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

3.教研室主任要经常向院领导汇报本教研室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情况。教研室每学习开展教研室活动不少于3次,活动主题由教研室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教研室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5.教研室要详细记录每次教研活动情况,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

6.每学期结束,教研室要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并督促和协助教研教改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写好总结,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推荐的依据之一。

7.教研室要关心青年教师的业务进修,组织多种形式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水平的深造,建立一支稳定的具有多功能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教研室要有目的地经常组织教师外出调研,组织好校际间的教学教研交流、观摩会。

8.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必须不少于4次,并做好听课笔记,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教学和互相促进,。

9.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

 

教育技术学教研室

2012年12月8日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