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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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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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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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科学学院所属的各个实验室实行学院主管领导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2.建立健全实验室各类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则,严格执行人员岗位考核制度,科学管理,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3.制定科学的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讲义或指导书,实验项目及学时符合大纲要求,实验有记录。 4.实验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使用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5.按照有关规程,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6.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验收、安装、调试工作,能够投入使用。 7.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学院主管领导的管理、考核。
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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