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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训练中心开放使用原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1    浏览次数: 294

本着开放共享的原则,我们对实验室教室、仪器设备借用事宜做如下说明:

1. 预约开放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800(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730(冬季),其他时间暂不预约开放。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审批,正常程序申请审批即可。微格教室借用人数不少于2人,其他教室借用人数不少于5人。

2. 需要借用实验室各单位及教生,需提前1天下载并填写教师教育训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地址:学校官网—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常用下载—教师教育训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 经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批盖章后,于工作时间段交至物北楼203。由中心根据实训室实际使用情况给予安排。请使用人认真填写教师教育系实训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使用结束后请及时和管理员联系,待管理员检查之后方可离开。

3. 需要借用仪器等物品,需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借用单,爱惜仪器、按时归还,归还时记录归还时间,如有损坏或遗失,需自行赔偿

4. 准点使用,不迟到、不延迟使用。人走需要关灯、空调、设备和门窗,维护实验室卫生。保证实验室有序开放的同时,也要保证实验室绝对安全。

 

教育科学学院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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